爭永久居留權敗訴 外傭批港歧視

爭永久居留權敗訴 外傭批港歧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26/today-int6.htm

〔編譯俞智敏/綜合報導〕香港終審法院25日裁定,外籍幫傭爭取香港永久居留權官司敗訴,而且無需 向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釋法,保全香港的司法獨立。由於這是法院的最後裁定,十幾萬名居港逾7年的外籍幫傭將無法取得居港權。該裁定也隨即 引發外傭工會代表批評香港法院對外傭的不公待遇和歧視。

外國人居留條件 排除外傭

香港基本法規定,要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的條件之一,是「通常居住連續7年以上」,許多外國人居港逾7年後均可申請居港權,但30萬名多半來自菲律賓與印尼的外傭卻被排除在外。

終審法院25日在判決書中指出,外傭是在「極具限制性」的條件下在港居留工作,必須受僱於合約指明的雇主,且住在雇主居所才獲准留港,合約結束時就必須返回原居地,與傳統上承認的「通常居住」條件相去甚遠。

香 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先前還要求終院應針對基本法的居港權定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尋求解釋,盼藉此一併解決父母均非香港永久居民的中國「雙非」兒童問題,引爆 香港司法獨立地位不保的另一項重大爭議。終院在判決書中表明,法院並未參考港府希望解釋的釋法內容,因此不接納此要求。

外傭爭居港權的官 司是由一名自1986年起即住在香港、育有5名子女的61歲菲律賓籍女傭瓦耶荷絲(Evangeline Banao Vallejos)於2011年首先提出,瓦耶荷絲以香港現行法律阻止外傭平等申請永久居港權為由控告港府,高等法院判決瓦耶荷絲勝訴,並認定相關法律違 憲,但上訴法院去年3月又裁定港府勝訴,原告一路上訴至終審法院。

本案也在香港社會引發激烈辯論,支持與反對兩造陣營的看法嚴重分歧。親港 府派政治人物警告港人,假如十幾萬外傭獲永久居留權,未來包括外傭的子女和配偶在內,可能有50萬新移民湧入,將對人口700萬的香港社會結構與福利資源 造成重大衝擊。但另一派認為外傭居港是基本人權問題,排除外傭居港權等於鼓吹種族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