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利威工會被打壓事件的意義

仲夏

近年來,中華全總開始改變過去的消極態度,首先積極推動在外資企業建立工會。但是這些由上而下催建出來的基層工會,相當程度不過是面子工程和數字工程,很難會有真正的群眾力量和抗爭性;而且全總也不願意它們具有這些條件,所以這樣的基層工很難會真正站在工人立場上去維權。不過,如果有工人依靠自己力量去自發組成基層工會,同時又爭取全總的承認,這又如何呢?我們這裡就有一個案例,那就是澳利威工會兩年維權的英雄史與辛酸史。
澳利威工會之所以值得注意,因為它不僅是工人自發的、由下而上組織的基層工會,而且是通過罷工行動建立起來的。不管它有什麼不足,單是這點就使它不同凡響。即使它有時在稱贊全總和黨中央時說了過頭話,但這基本上並沒有使它放棄發動群眾的路線。在中國這樣高度官僚化的國家,在官方非常仇視一切群眾性組織,而普通群眾即使有意維權但是卻很缺乏組織意識的時候,澳利威工人卻能夠自己組織起來,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維權,這的確是一個進步。

反過來,澳工會的被打壓也可算是對全總的“新方針” 的莫大諷刺。一個一度獲得全總背後支持的合法工會,最後還是被一間小小的外資企業打得七零八落,工人被大批解雇,反映全總在保護基層工會方面的無所作為。福山勞動局官員一句“全總懂什麼!” ,似乎也反映全總在有實權的官員眼中,只是一頭無牙老虎。不過,全總有一億九千萬會員,它的主席同時也是政治局委員,法律也賦予它不少保護勞動者的權力,只要它對於保衛勞權認真起來,其實要降服小小的澳利威還是綽綽有余的。如果實況不是這個樣子,恐怕也只是“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說到底就是階級立場問題,即表面上是支持工人,實際上卻不是。

不過,全總在澳利威事件中的角色確實值得留意。在促成澳利威工會成立一事上,中華全總無疑較為積極,這是過去少有的。這個不難解釋。近幾年中國的階級矛盾深化、“維權”運動高漲,以致政府也覺得需要多少調整一下過去太赤裸的、官商聯手壓迫工人的做法。全總則試圖配合政府,在督促外資接受成立工會、提高工會組建率方面高調運作(至於所成立的基層工會是否有代表性,則另作別論) 。這或許可以解釋全總在事件初期一度比較支持澳利威工會的成立。但是當工人在2006年10月第一次發起罷工時,全總就通過渠道對罷工表示異議。到後來,一方面資方頑強反攻澳工會,另一方面地方工會處處偏袒資方。在這個關鍵時刻,全總的支持反而無疾而終了。到後來,即2008年2月,它只是在網站上轉載有關澳利威工會被打壓的報導而已。值得注意的是,它轉載的時候,把煙台市福山區工會批評澳工會的部分刪掉了。這是否表示它想跟福山區工會保持距離,就不得而知。相比之下,遠在萬裡之外的丹麥工人聯合會都願意為澳工會出頭,就更顯得全總未免差勁了。

福山區總工會更只是把組建工會當作自己的招牌或政績,對工人權益毫不關心。如果當初不是全總表示對澳利威工人的同情,恐怕福山區總工會不會承認澳工會。事實上,一旦澳工會多少顯出自主性的時候,福山區工會就對它表示深刻敵意了,後來還日益明目張膽地幫助資方打壓工人。當初是它向澳工會施壓要它結束罷工,走勞動仲裁,可是,當資方不管是勞動仲裁還是法院判決都置諸不理的時候,它卻撒手不管,反而對繼續維權的澳工會成員冷嘲熱諷,甚至大發脾氣。2008年1月,資方企圖奪取澳工會的領導權的時候,張軍撰寫了《告廣大工友書》,向工人散發,這在福山區總工會眼中也成為罪證,在傳媒上指責澳工會“經常說一些沒用的話,非常不利於我們的調解和開展工作” ,又批評它“作為一個基層工會,領導層還有不成熟的地方。”[1]澳工會控訴道:“福山區總工會從我工會成立至今,不但不給我工會以正確的指導和幫助,反而,卻一直向我工會灌輸錯誤的思想,並欲消極的引導我工會走向墮落之路。……在我工會成立之初,福山區總工會就一直告誡我工會,不要與公司‘對抗’。否則公司就會調動我工會主席和其他工會干部的工作崗位,比如讓我工會主席去打掃廁所、滿園子去拔草等等,這樣我工會主席自身難保、威風掃地,還如何去給工人維權?”最後,福山區總工會還有一條對付不聽話的基層工會的武器:截留澳利威上繳的、屬於澳工會的會費。按照工會法及其他規定,如果企業有工會,會費要由公司按照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交給全總,再由全總反還給基層工會。結果是沒有經費的澳工會,就是連文娛康樂活動也不容易有錢舉行,遑論費心費力的、曠日持久的維權行動了。[2]

全總一直鼓勵澳工會純粹采取法律途徑去維權,即使一度默許澳工會罷工,但是很快也改變態度。至於福山區總工會則更鮮明反對它罷工。然而,煙台澳利威公司先後被勞動局、福山區人民法院、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其開除工人代表為非法、公司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又被勞動局判定其開除姜仟秋為打擊報復工會,可是公司照樣置諸不理,而當地執法部門也聽之任之。而且,等到走完所有法律程序,工人贏了官司的時候,原來的勞動合同已經過期了,資方又有借口來繼續依法玩弄工人了,而工人卻已經沒有多少資源可以依法維權了。這個結局簡直是對全總的指導方針 — “堅持依法爭取權益,堅持到底,一定勝利”— 的諷刺。另一方面,也正是漫長的官司給予資方充分時間去一步步收拾工會。這些經驗說明,全總和地區工會所教導的方法,有效性成疑。工人要維權,官司可以打,但是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打官司上面。

至於澳工會,從它公布的資料和文章來看,工會代表、成員和顧問表現出少有的頑強和對維護工人權益的忠心不二。資方曾經以3萬元人民幣利誘工會代理主席姜仟秋離開工會,福山總工會也慫恿她接受,甚至力言資方此舉合法合理,但被她嚴詞拒絕。其次,他們為了維權和為了保護工會,兩次發起罷工。在大陸這個嚴厲對付工人行動的地方,這是值得敬佩的。要知道,他們要頂住官商兩大陣營的共同壓力,力量懸殊得簡直無法形容。

其次,他們也很著重以稱贊黨中央和全總來保護自己。例如張軍說:“我工會依然堅持奉行依靠黨、政府和法律來解決問題的方針,堅定不移的執行中華全國總工會給我工會的指導方針!”。大概因為這些話,令全總比較安心,在開頭覺得無妨默許澳工人用實際行動來建立工會。這是這種策略的好處。然而,這個好處並不長命。而且,借助全總的權威總是要付出代價的,那就是在第一次罷工,當全總要澳工會停止行動、實行仲裁的時候,以及福山區總工會要6名工人代表退出工會委員會的選舉時,澳工會的核心就感到難以拒絕了。回頭看,當初這些讓步是否做得太多太早呢?這是值得研究的。而這個退讓有可能影響到澳工會在一般工人中的威望:如果你們要依靠全總的神主牌才能維權,那我們究竟是信任你們還是全總呢?這也可能解釋了為什麼澳工會似乎沒有在群眾中生根。這種狀況也不能不使人思考,在活動分子還沒形成堅強核心和在群眾扎根之前,過早成立基層工會是否一個合適的策略。當然,現有的公開資料太少,對此不能太早下判斷。何況,凡是實際抗爭,往往都要「先投入戰鬥,然後再看分曉」(拿破侖語) ,不可能一切都在領導者的計劃與把握中。關於經驗總結,將來可以更深入進行。最後,須知道,澳利威工會維權事件,不管它多麼有意義,但畢竟只是一起經濟抗爭,不適宜把它無限拔高,或者反過來,用很高的政治標准來衡量它,更不適宜用空洞的說教來代替具體分析。

不管怎樣,兩年多的維權經歷也讓張軍不禁感嘆:表面上澳工會是同資方較量,實際上也是同地方政府部門和區總工會較量。在資方和當地政府夾擊下,再加上地方工會背後放冷箭,澳工會處處挨打幾乎是無可避免的。但澳工會的核心在這個艱難環境中依然堅持下去,而且同資方的較量也是互有勝負,這本身已經是難能可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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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齊魯晚報,2008年2月19日。
[2] 英國的工會會費的管理基本上也是這樣。美國則不同,例如汽車工人聯合會,會費是由公司過帳給基層工會,再由後者上繳五成給工會總部。不管是哪一種制度,由於英美工會畢竟多少要實行自由選舉,而公民又享有組織工會自由,不高興的話可以隨時離開舊工會、建立新工會,所以,這些工會雖然難以有充分民主,但是工會會員還是多少對於工會領導時而直接時而間接的、局部的監督或者牽制,因此會費管理制度即使不是最切合基層會員的利益,也不致於達到完全由上層領導壟斷一切資源的地步。由於中國工會不過是一黨專政的工具,如果在會費制度上也采取現在那種由上層領導壟斷收集與撥付的方式,那麼基層工會要有自主性真是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