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乎公義的過度 (Just Transition)——國際工會回應氣候變化的宣言

合乎公義的過度 (Just Transition)——國際工會回應氣候變化的宣言

來源:ITUC Website on Climate Change

全球氣候變化已成為普世關注的議題,對全世界的經濟、社會和環境等各方面的福祉均有重大影響。假如我們希望下一代活在一個可持續的世界,並達成重要的社會發展目標,我們便須要從根本上大刀闊斧的推行氣候紓緩措施。這些措施必須由國與國之間,以各國所負的責任和承擔的能力為原則,公平地承擔責任和分配任務。

我們是可以通過公義的方式,過度至一個低碳的經濟體系,同時紓緩氣候變化行動也可以成為推動可持續經濟增長和社會進步的動力。

但是,為達到上述效果,我們必需改革整個經濟體系,也需要一個過程,使每一個經濟界別轉型至可持續發展的模式。

國際工會運動一直致力推動對抗氣候變化的行動,引領社會遵循真正可持續發展,並處理從中衍生的社會和環境的挑戰。

國際工會和國際社會都會共同承擔合乎公義過度的任務,讓社會可持續發展,並創建「綠色經濟」,為人民帶來就業機會和生計。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哥本哈根協議中的合乎公義的過度?

UNFCCC要帶給我們一個希望,就是在一個對氣候友善的世界,每個人都可以有一份體面的工作,而且不愁生計。換言之,在制定社會需要的氣候政策時,追求社會公平公正是廣大市民的共識。

每個國家都要為氣候變化負上責任。已發展國家須帶頭減排,並投放足夠資金推行緩和氣候變化的措施。發展中國家則可獲得所需的資金和技術,改變它們現時的發展模式。

因此,我們促請有份參與應對氣候的談判人員和持份者:

  • 支持在「共同願景」中提及的合乎公義的過度

  • 在所有部分支持合乎公義的過度的政策

適應和紓緩政策方面

  • 及早評估社會和就業的困難

  • 在制定和監察氣候變化的政策時,諮詢包括工會在內的持份者;持份者亦須積極參與氣候變化政策的制定和監察

  • 在「應對措施」 的討論中提出針對社區的相應政策

  • 在一籃子的措施中包括與勞動市場相關的政策

  • 尊重1998年《國際勞工組織關於工作的基本原則和權利宣言》內的條文

資金方面

  • 引導資金投放在創造環保和有體面的就業機會,並把傳統的行業轉型至綠色行業

  • 提供資源支持經濟多元化發展和合乎公義過渡的政策

技術方面

  • 為工人提供環保知識和技術培訓,提升能力

  • 宣揚創新的社會策略和使用可持續的科技,推動行為和機構的轉變

  •  

實現合乎公義過度的舉措:
我們要求一個合乎公義的過度:快速而公平地轉型為低碳社會

1.    實現綠色就業機會:重要投資應投放在發展長期而可持續的產業政策,以保留和創造正規及綠色可持續的職位,將工作間綠化,發展綠色科技。

例:法國經濟觀察所(OFCE)指出,因應發展可再生能源、循環再造、清潔運輸及樓宇能源效益行業,到2020年可共創造500,000個綠色職位。估計到2020年,日本在環保行業工作的人會倍增至2,800,000人。

2.    及早準備好轉變:及早研究及評估社會和就業影響,對預備未來的轉變非常重要。
例:歐洲工會組織聯盟(ETUC)進行了一項研究,針對歐盟於2030年減少40%碳排放對就業的潛在影響,結論是要求一個清晰及可預見的氣候政策、政府要在科研、可再生及綜合熱電能源、公共運輸系統及樓宇翻新等有可觀的投資、及為低收入家庭和高能耗行業設計相關的經濟措施。同時,他們正深入研究氣候變化下新的工業政策,及如何走出氣候和經濟危機的對策。

3.    建立對話的平台:政府須與工會、僱員、社區及所有需參與轉變的團體商議,鼓勵他們正式參與成為體制的一部分。而協商及尊重人權與勞工權益,是確保順利及有效轉型為可持續社會的基本條件。
例子:西班牙工會聯盟(CCOO & UGT)、政府及商會建立了一個討論氣候變化的三方對話平台,目的為防止或減低遵行京都協議後引起的潛在負面影響(特別是關於競爭力及就業的影響)。

4.    及早培訓員工:受過清潔生產技術培訓的員工,可以協助產業吸收及發展新技術、以及實現綠色投資潛力。有需要的時候,工人應該獲得假期,以學習新技能。
例:阿根廷建築工人工會(UOCRA)給員工推廣可再生能源技培訓,教授員工關於安裝生物氣體生產、太陽能熱水器、安裝太陽能和風能的認可技術。

5.    員工權益須受保障:員工缺乏保障可能是拒絕支持改變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們需要建立社會保障計劃,包括主動保護工人的勞動市場政策(社會保障包括社會保險及公共就業保證計劃、公共建設計劃創造職位給失業和在職貧窮人仕、工資保障及就業配置服務)。

例:2009年美國潔凈能源及保障法案內包含特定綠色職位和工人過渡的篇章,承諾會建立一個“氣候變化工人援助基金”, 為一些受聯邦氣候變化法案影響的工人提供入息資助、衛生保健、就業諮詢、教育及技能訓練等服務。該法案亦創造了一個信息交流平台,提供可再生能源職位培訓的資訊及資源,以及一個“綠色建築行業示範計劃”。另外,刺激經濟法案提供最多10億元用於綠色工作的培訓。

我們也需要社會保障措施,以處理氣候變化及極端天氣事件對最貧窮及無保障人士引起的後遺症,例如:在印度奧里沙邦(Orissa)的超級風暴令超過10,000人死亡,摧毀數百萬房屋,造成超過80%農作物損壞及損失約454,000頭牛)。

6. 單一方案不一定適合所有人:每個高風險地區及社區需要有各自的多元化經濟計劃,而採用“自由市場”原則只會帶來更大的痛苦,和引起反對適應氣候措施的聲音。
例:很多人都認為將半乾旱的孟加拉,由生產稻米轉變為生產芒果。儘管從經濟及農業的角度看來正確,但若沒有適當地計劃及諮詢當地人民,便很可能引起社會動盪。芒果種植只需要較少人手,這對於區內三分之一每日依靠農務勞動過活的家庭來說,影響甚大。真正可持續的政策必須能自我調整,以適合當地情況,所以我們需要就食物和農業選擇諮詢社區,而社區亦必須就此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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