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的手推車推銷員

黑魅

食環署內有一個不甘寂寞的「推銷員」,為搏表現,力推一款從外國引進的新款手推垃圾車,由於沒有進行產品市場調查便倉猝推出,結果慘淡收場。 平底鞋 高踭鞋 健康鞋

食環署為提升收 集垃圾的公眾形象,在新的街道清潔外判合約强制清潔工人改用一款雙輪推動的手推車,於零七年七月一日於西區,西貢和沙田區執行。這款前矮後高(大細轆), 外觀高雅的手推車仿如高踭鞋,使用之初,已令一眾掃街工人腰酸脚痛,叫苦連天;三天不到,己有三宗工傷和一宗撞傷途人意外。十日下來,受傷個案高達三十 宗,工人忍無可忍,抗議新款手推車令她們受傷及造成筋骨勞損,若再强制使用,考慮集體辭職。

掃 街工人一向用四輪推動的手推車搬運垃圾,這些外表平庸,四輪着地的手推車尤如平底鞋,雖不美觀但安全實用,工人多樂於採用。踏入注重職安的時代,改善使用 多年的手推車誠屬好事,工人着實需要一輛乎合體力搬運,職業安全操作的手推車,猶如一對舒適美觀的健康鞋。可惜,那個「手推車推銷員」自視過高,閉門造 車,設計無諮詢前綫工人。結果,設計了一款側重外觀而忽略職業安全的高跟鞋新車,令三十萬的手推車變為危害工人的工具。

官僚態度 出錯卸責

推 銷員在同事心目中是個經常官威十足地罵下屬的人,有人就曾被他辱罵「無腦」、「豬咁蠢」,故無人敢提意見給他。但在上司眼中他卻是個積極上進,勤奮賣力的 員工,所以,上司非常支持他的手推車計劃,並交他全權負責。可惜,正所謂:滿招損,謙受益。推銷員被他那自大的個性所累,漠視前線員工的意見。推出計劃 前,忽略了向前線員工和用家(工人)收集意見,加上心急求成,僅向幾個地區主管查詢,便說試驗結果理想,完全以長官意志推出新車政策。其實05年試用的新車全被工人束之高擱,前綫督導員工亦知新車違反職安準則,設計令工人容易受傷,因從未被諮詢過,所以下情未能上達。

由 於計劃要强制掃街工人使用新車,相繼不絕的工傷及肌肉勞損導致工人向工會求助。工會聯同醫生及專業人士作實地了解後,將專業意見:新車設計危害工人職業安 全向食環署反映,要求停用新車。推銷員見計劃受阻,當然堅拒要求,先推說合約精神不能不用新車,後說落區視察後,得悉勞損原因在工人錯誤使用新車,已責承 外判商指導工人推車的正碓使用方法。他不滿某些地區批准在斜路工作的工人可豁免用新車,又下指令給地區,警告工人如擅自用回舊車,將會發出違約通知書並罰款。他那不理工人死活的自私行徑迫得工人於7月9日到食環署請願。

事件被廣泛報導後,食環署被公眾指責為無良僱主,部門形象受損。推銷員見事件曝光再不能欺下瞞上,急於補鑊。遂於7月12日致電工會幹事,表示已與承辦 商就新式手推車作出改良,要求在翌日開會,意圖借開會顯示自己已積極跟進。不料,工會認為未徵詢職安專家意見的設計不切實際,拒絕貿然開會。推銷員的如意 算盤打不響,大為不悅,反指工會拒絕開會,會拖慢新車改良進度,威嚇開會不成後便試圖將責任推在工會身上。工會重申,未經調查研究妄然推行,只會再一次浪 費公帑。希望立即全面停用新車。推銷員當然斷然拒絕。工會對有官員置工人安全健康於不顧極度不滿。

此 刻,前線員工不忍工人每天受苦,直接向推銷員的上司陳請,要求立即停用手推車。他的上司收到多方反對聲音,對原本一個良好意願的良策變為一擾民的惡策大惑 不解,但亦順應民意,下令立即停用。但推銷員心有不甘,覆信通知停用時,仍死口不認是設計出錯,堅持工人的勞損在不熟習使用方式所致來顯示自己無錯。就算 勞工處於七月二十四日警告承辦商:基於安全,要立刻停用新車時,還不負責任的表示,工人可自由選擇不安全的新車或舊車。

職安維權靠自助

一般人認為職業安全是由政府推行,但從外國經驗顯示在抵抗職業病與工業意外上,政府從來不是推動者,工人的自主組織(工會)才是積極的推動力量。1911年3月,美國紐約的三角製衣廠大火,燒死146個工人,工人抗議促使了美國第一個工業意外賠償法的產生。同時,工會迫使僱主同意成立環境衞生監察局來預防職業病及工業意外。工會更自設診所為受害者服務。Herbert Abrams在《職業健康小史》一書內說:「整 個勞工健康與疾病的歷史表明,在有關立法、工廠巡查、賠償、改革與預防的事項中,工人都扮演著關鍵的角色。勞工的抗議、罷工、訴諸法律以及工業災難,都是 促成有關方面採取行動的催化劑。從工業革命一直到現在,勞工組織起來,都是工作場所的健康與安全得到改進的關鍵因素。」

在 手推車抗爭中,我們看到官員在制訂政策時,往往單憑長官意志,由上而下,推行手法官僚。有些官員為搏上位,往往好大喜功,沒幾個會尊重及關心工人;政策出 錯時不但不肯面對現實,更委過他人以求自保;工人不能期望官員(勞工處)的救濟。工人雖然是受害者,但不乏自救能力,有能力自己動手解决問題,或者推動公 共權力去合力解决問題。只有來自社會運動的監督,政府的官僚主義才比較有可能得到遏制,才不致助紂為虐。就像今次的掃街工人被强迫使用危害身體的手推車, 就因為有些工人主動找工會尋求協助,更積極向傳媒反映苦况,參與請願和與食環署會議。他們才可在短短半個月時間(七月一日推出,十七日通知停用)內免除新 車的危害。連帶食環署以後的外判合約也會取消這條款直至有乎合職安設計的新設計為止。受惠的不單是外判工,政府掃街工人亦同樣受惠,因為推銷員原意是在全 港推行,包括政府的掃街工人。工人的自救行動還引起公眾及議員關注掃街工人的職安問題,如食水的提供,酷熱天氣工作安排,制服和防曬帽的改良等。令全港的 掃街工人在職安安排上得以改善。工人的意見同時暴露了新政推銷員的官僚態度,遏止了他欺下瞞上的行為,使他不能再恃強凌弱,欺壓工人。

掃街工人自此了解到團結自救的道理,紛紛加入工會。在工會的協肋下,某些從來未領取過遣散費的工人領取了第一次外判合約完結應得的遣散費,大家拿着那筆錢都笑說真多得那自負的手推車推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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