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集團必須返聘王鳳平 並向惠州小金口公安局交涉釋放被拘留工人

公開信

致 羅仲榮先生
金山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香港新界葵涌葵榮路30 號金山工業中心8 樓
電話: (852) 2427 1133 傳真: (852) 2489 1879

羅仲榮先生,

今天,貴公司在惠州的聯營公司超霸電池廠,開除了王鳳平,理由是她參與了12月9日的街頭集會。這是繼一連串打擊維權工人之後,官商報復維權工人的最新行動。
2009 年12 月22 日,惠州市小金口鎮公安局傳喚了貴公司在惠州開設的超霸電池廠的四名員工,說是調查12 月9 日工人堵路的事。四名員工包括兩女兩男:王鳳平,陳紅霞,陳銀新,以及一位未知姓名者。公安指責他們涉嫌煸動工人堵路,并宣布對他們行政拘留十天。四人反駁,指出堵路根本不是他們煽動的,所以都拒絕在拘留證上簽名,并抗議給他們扣上莫須有的罪名。大約下午六點公安不顧工人的抗議,強行拉四人上車押去拘留所。王鳳平因為有腎病(她認為是因為制造電池的鎘所引起),要求上廁所,但公安不准她下車,不得已被迫在車上撒尿。後來她因病而被開釋,而其他三名工友則被拘留至今。

超霸電池廠的千名員工於今年 12 月 8 日至 10 日期間進行了集體罷工,期間堵過路。貴公司由於刻薄員工,才導致工人忍無可忍,采取非常行動,所以貴公司對於今次有員工被拘留負有道義責任。(有關詳情,請參考12 月14 日我們給貴公司的公開信。)

我們認為,游行和示威是憲法權利,任何人不能剝奪。現在超霸電池廠悍然開除示威工人,實際上是同當地不法公安分子狼狽為奸,報復維權工人。

同時,我們在上次給貴公司的公開信中,要求貴公司向公眾交代事件的真相,同工人展開平等的談判,可是至今仍未覆信。這不是一間負責任的上市公司應有的態度。

我們向貴公司嚴正要求:
1. 立刻返聘王鳳平;
2. 立刻向小金口公安局交涉,要求無條件釋放被無理拘留的工人;對被無理拘留的工人的十天工資,超霸電池廠如數給付;
3. 向公眾交代事件的真相;
4. 同工人展開平等的談判;
5. 檢討日薪33 元的過低待遇及福利;
6. 調查並交代員工被保安粗暴對待事件;對肇事者實行紀律處分,並對受害者道歉;
7. 事件的肇因是貴公司對待員工不公,所以有道義責任負擔受傷工友的住院醫療費用。

我們要求貴公司一星期之內對以上的要求作出明確的回覆。

聯署團體:
全球化監察有限公司 (Globalization Monitor Limited)
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 (Asia Monitor Resource Centre Limited)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Justice and Peace Commission of the Hong Kong Catholic Diocese)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聯絡人: May Wong (Globalization Monitor Limited)
Tel: (852) 6187 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