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深圳工會介入釋放 罷工工人代表吳貴軍

要求深圳工會介入釋放 罷工工人代表吳貴軍

捍勞權 支持工人罷工權利
盡責任 保護工人代表

致:深圳市市長許勤; 深圳市總工會主席羅莉

深 圳的一千多萬外來工為深圳創造了三十多年的繁榮,但待遇和地位卻不相稱地一直處於弱勢,部份黑心老闆竟公然漠視法規,在政府主導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 規劃綱要(2008-2020年)中提出的產業轉移和升值的大潮中依然拖欠工資、惡意侵吞工人應得經濟補償金。此時此刻,在中國政府決心邁向國際社會之 際,我們相信深圳市政府、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是不會讓中國製造光環背後的勞動者進一步為資本欺侮。深圳政府必須通過釋放吳貴軍,向這些逃奔責任的投資者傳遞 一個嚴正的訊息:

“社會大眾絕不會辜息以卑鄙手段侵害勞工權益的老闆!”
“政府絕對保障工人爭取合法合理權益的行為,罷工無罪!”

罷工無罪, 要求捍衛工人合法權利

迪威信傢俱用品(深圳)有限公司是1998年在深圳成立的 “三來一補”港資企業。2006年,工廠老闆夏海歐在惠州設廠,並逐漸將機器等資產轉移到惠州。2010年夏海歐在深圳另立“迪威信(深圳)傢俱用品有限 公司”,進一步為搬廠方便資產轉移。2013年2月,迪威信(深圳)傢俱用品有限公司 (下稱廸威信)訂單、工人加班的時間減少影響工資等眾多問題出現後,工人逐步減少至 300人左右,剩下的300多工人意識到關廠問題的嚴重性。 2013年初,廸威信工人聯名寫信給深圳當地的勞動部門和法院法官要求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要求介入,希望在企業搬遷變動的情況下工人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合 法的保障和合理的經濟補償。然則,廸威信工人連署爭取無果。2013年5月,廸威信把最後的機器搬走。

2013年5月7日,迪威信工人為阻止工廠把機器搬走,正式開始罷工,要求老闆就搬廠事宜和對工人的處理作出說明和交代,並依法發放因搬廠而需要賠償的經 濟補償金。就此,工人多次與工廠、石岩勞動站和石岩派出所交涉談判無果。在罷工兩星期期間,工人多次要求政府部門和工會介入事件,協助工人爭取賠償。工人 也曾兩次集體到該區政府部門上訪,可惜最後得到的,只是老闆賠償每名工人每工作一年補償人民幣400元的決定,這一標準遠遠低於法律的賠償標準(按《勞動 合同法》經濟補償金應以一年一個月工資的標準發放,而當時工人的月工資是2700元左右)。

2013年5月23日,工人在百般無奈之下向深圳市政府尋求幫助,惟300多名罷工工人往市政府途中遭遇深圳市公安部門圍堵, 200余名工人被抓捕。其中20余名工人被拘留13天,兩名工友被拘留37天,另一名工人──吳貴軍至今仍然被關押,至今已超過100天。

按 中國《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工廠如果搬離本巿(即案中的深圳市),而工人又不願意跟工廠一起搬遷的話,用人單位應要補償工人經濟補償金。迪威信工 人罷工要求工廠按照法律規定給與賠償, 這是合情合理的。參與罷工的每一個工人只為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並非違法行為,本應無罪!工人「有冤無路訴」的時候,工會在哪裡? 如今吳貴軍被起訴,更成為深圳市政府一直推動成立工會,維護工人權利旗幟中的一大敗筆與倒退。本年又正值廣東省總工會成立60年之盛事, 廣東省總工會力當為受屈冤獄的工人代表───吳貴軍頂起頭頂的一片青天。

要求釋放工人代表

我們作為在香港及國際社會致力推動勞工權利的組織,嚴厲譴責地方公安此等抓捕手段, 刑事拘留打擊工人罷工權利的行為!我們看到, 罷工工人以及吳貴軍都只是爭取自己的應有勞動權益,並沒有破壞公共財物和私人財物,我們希望深圳市總工會為證工會保護工人權益的責任,積極介入支持吳貴軍 及其家人,幫助其免於被起訴並儘快無罪釋放吳貴軍!工會最主要的責任是保護工人的權益,我們希望深圳市總工會盡工會之責,亦同時緊急呼籲 廣東省總工會盡速查辦此起工人合法維權反被起訴的冤獄事件。

就此次事件,我們要求深圳有關當局:

1. 保障工人罷工權利
2. 保護罷工工人代表
3. 介入支持吳貴軍及其家人,幫助其免於被起訴並儘快無罪釋放吳貴軍

我們也希望,中國政府持久地全力保障深圳打工者的合法勞工權利,嚴厲查處任何以侵害勞工為利潤的不法資本,讓國際社會看到中國政府對捍衛勞權的決心和行動。同時,不斷擴闊政府、資方、工人平等溝通的管道,以共建公民社會。

抄送:廣東省省長朱小丹;廣東省總工會主席黃業斌

聯絡人:馮小姐 +852 64820109 (香港); +86 14716140109 (中國)
全球化監察、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

聯署團體 Co-sign Organizations (截至updated 20130929, 10:30PM ) :
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 SACOM

 中國勞動透視, Labour Action China

 勞動視野工作室, Labor Vision

勞動力, Worker Empowerment

中國勞工研究中心, China Labor Research Center

左翼廿一, Left 21

全球化監察, Globalization Monitor

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 Asia Monitor Resource Centre

中山打工族服务部

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

 亞洲和平協會, Asia Peace Front

香港職工會聯盟, Hong Kong Con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

 ラジカルヒューマニズム研究会

Cambodian Construction Trade Union Federation


工人罷工無罪! 聯署支持釋放工人代表吳貴軍!

被拘捕超過百日的維權工人──吳大哥

事件經過及現時狀況報告

 

甲、     事件背景

 

  改革開放超過三十年,但中國製造業一直以勞動密集、低工資低成本為主要優勢,資本透過壓低工人(主要是農民工)的待遇和福利,從而以較低的價格在國際巿場上競爭,成就了所謂發展奇跡。而這三十多年來,中國工人身處惡劣的勞動環境,無奈接受不公平的勞動條件,以及面對非人對待,“世界工廠”的奇跡背後其實是赤裸裸的“血汗工廠”。

 

  自2010年以來,中國工人開始提出要求高於最低工資標準的薪酬待遇,以及其他勞動待遇的改善,這些要求此起彼落,並透過集體行動(例如罷工和集體談判)向資方施壓。因此,中國各地尤其是沿海地區,出現大量工人罷工的群體性事件。行動的結果往往是,工人成功爭取到較合理的工資增長和勞動待遇的改善,其中以最低工資的提升尤其明顯。然而,親資本的地方政府,對工人的維權行動也漸漸地由較容忍的態度,轉變為開始使用警察防暴隊等武力,直接介入打壓工人集體維權行動。中國工會在這個轉變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相當模糊,並沒有起到積極的作用。維權工人,特別是工人代表和工人領袖,不但沒有得到公平和合理的對待,更往往要獨自面對來自資方和政府的雙重壓力,其處境相當困難。

 

  中國政府近年推動製造業產業升級,鼓勵沿海以勞動密集生產模式的工廠往內陸轉移,意圖在內陸地區延續“血汗工廠”的發展模式,並且有計劃地推動沿海工業產業轉型及升級。然而,不少案例顯示,企業往往在這個過程中把轉型、產業升級和遷移所產生的成本和代價,轉嫁到工人身上,例如有計劃地裁減工齡較長的員工,逐步轉移資產和以長期不加班的方式迫使工人自離,逃避法律上應該承擔的經濟補償和賠償。因為訴訟期限的漫長和成本高企業,工人能夠保障自己權利的方法,有效的只有罷工和談判,可是罷工又往往要面對被老闆解雇和被政府拘留的風險,並且由於缺乏工會合法的保護,更有被刑事起訴的可能。這些情況在近年俯拾皆是,奈何卻未能得到社會大眾的關注。

 

  而吳大哥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乙、     一個平凡的工人──吳大哥

 

  吳貴軍是湖南常德人,工友們都稱他做吳大哥,除了因為他年紀較長以外,還因為他經常像個大哥般照顧其他工友。吳大哥的家庭背景在近三億的農民工毫不特別,甚至可以說是典型:自中專畢業後就進城打工,家裡父母年老體弱,母親近來在做農活時摔傷,至今未好。吳大哥已婚,有兩名小孩,一個在念中學,一個剛上幼兒園,都在老家常德。由於家裡經濟負擔很大,所以吳大哥和他的老婆,還有妹妹也要出外打工,小孩則獨留在常德由兩老照顧,是五千八百萬留守兒童之二。

 

  吳大哥自2002年到深圳打工,2004年開始在深圳迪威信製品工作,在家具部門任開料技工已經9年了。他的工資包括加班費每月2500多元,如果加班多則有3500元左右。吳大哥出來打工多年,除了養家活兒,也希望可以貢獻自己的力量,幫助其他出外打工的工人。他當年因為自己受到工傷而開始認識到法律對於工人維護自己權利的重要性,因此吳大哥一直跟工廠裡的工友一起學習和宣傳《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希望讓其他工友更瞭解法律。吳大哥一直以來堅持依法維權,保障工人權益不遺餘力。跟很多工人一樣,吳大哥的工作時間很長,但在下班後仍積極參加義工小組,每週風雨不改在工業區裡宣傳勞動法。他還幫助同廠工友改善勞動環境,也協助其他老鄉和工友,根據法律爭取自己的權益。吳大哥將自己生命奉獻給他的家庭,和其他需要他的工友,但卻唯獨遺忘了自己。

 

丙、     這個老闆太無良

 

  吳大哥工作的迪威信家品用品工廠,是1998年成立的深圳“三來一補”企業,老闆夏海歐原是惠州人,後來移民到香港定居,故迪威信是家港資企業。吳大哥是早期進廠的工人,算得上是老員工。工廠規模不算大,剛開始的時候有1000名工人左右,後來在2006年,工廠老闆在惠州設廠,並逐漸將機器等資產轉移到惠州。據工友瞭解,惠州廠近年已發展到有近3000名工人,而深圳的工廠,則有計劃地減少至今年只有300人左右的規模。面對這種明顯地有計劃的搬廠行為,工人要求工廠說明並按照法律補償工人,然而工廠一直沒有理會工人的合理要求,也對後續安排不置可否,故此在近幾年,迪威信的工人不滿和不安全感持續累積。之後老闆更在2010年成立了一間新公司:“迪威信(深圳)家具用品有限公司”,以期最終完成將工廠轉型和深圳工人遣散的目標。今年深圳工廠的訂單越來越少、加班的時間減少等眾多問題出現後工人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再加上前述的幾個因素累積,工人最後選擇了用罷工的方式維護權利,以盡最後的努力要求與工廠談判,目的的只是拿到法律規定原本應該屬工人的合理賠償。

 

  吳大哥在這個過程中,從來沒有放棄過依法維權,他在今年( 2013)年初的時候,與工友聯名寫信給深圳當地的勞動部門和法院的法官,要求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依法處理工人面臨的情況,希望在企業搬遷變動的情況下工人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合法的保障並能夠得到合理的經濟補償,同時搬廠的行為不會影響和傷害到工人。然而他在這次遇到的搬廠事件中,卻受到中國法律無情的傷害和打壓。

 

丁、     罷工及被關押的事件經過

 

  迪威信由本年年初開始,不斷偷偷地搬走機器設備,工人後來得知5月之後工廠訂單會大量減少,迫使他們在2013年5月7日阻止工廠把機器搬走,並正式開始罷工,要求老闆對搬廠的事情作出說明和交代,並依法發放因搬廠而應該賠償的經濟補償金。按中國《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工廠如果搬離本巿(即案中的深圳市),而工人又不願意跟工廠一起搬遷的話,用人單位應要補償工人經濟補償金。然而,如眾多冠冕堂皇的法律一樣,這法律條文雖然存在,卻並沒有被全面落實執行。

 

  深圳迪威信的工人相當團結,全廠300多名工人,幾乎全員參與罷工,並且選出七名(?)工人代表,吳大哥是被工友們推選出來首席談判代表。可是談判一開始就陷入僵局,因為老闆並不願意支付你要任何經濟補償,甚至不願意出面處理問題,所有具體的談判事情都是交由律師處理。工人感到被忽視,絲毫得不到尊重,致使部份憤怒的工人,在談判首天即沖出馬路阻塞交通以表達不滿,即所謂“堵路”,部份工人則到工會等政府部門求助。吳大哥並沒有參與“堵路”,也沒有到政府部門,他選擇留守在工廠。

 

  選擇到政府部門求助的結果,是被踢皮球耍太極,在政府部門不作為下,使得工人既失望又憤怒。而在罷工的首天,更有深圳寶安區石岩鎮(即工廠所在地)派出所的警察到工廠斥責的行為,並要求工人立即復工,不要再“搞事”。本來理應保護人民的人民警察,不但絲毫不關心工人要求,還斥責工人的維權行動。工友們感到被遺棄和壓迫,對此更是十分憤怒。

 

  吳大哥在罷工期間主要做了三件事:一是發微博,在國內媒體對工人集體維權噤若寒蟬的情況下,盡力在網絡上發出微弱的呼喊;二是參與談判,將罷工工人的共同要求放到談判桌上,也將現實的困難(例如老闆的決絕)帶回工人當中,調整要求與目標;三是以對勞動法和對法律僅有的知識,協調及建議罷工工人的意見,儘量在表達工人要求的同時,避免不必要的衝突和阻礙。認識吳大哥的人都知道,他是一個老好人,凡事只想著他人(不管是同廠工人還是社會大眾),少有考慮自己,相信擺事實,講道理,甚少激動,更從不衝動。

 

  由於吳大哥過去積極參與普及勞動法的工作,也是關注勞工問題的NGO的義工,所以使他在罷工期間受到派出所更多的關注和問話,更一度被房東迫遷,但他並沒有退縮,直接搬到工廠裡住。由於吳大哥得到罷工工人的信任,老闆曾私下要求他退出罷工,只要他放棄與其他工友共同進退,就會給予他超出法律的賠償,但都遭到吳大哥的拒絕。

 

  在罷工兩星期期間,工人多次要求政府部門和工會介入事件,協助工人爭取賠償。工人也曾兩次集體到該區政府部門上訪,可惜最後得到的,只是老闆賠償每名工人每工作一年補償人民幣400元的決定,這一標準遠遠低於法律的賠償標準(法律是一年一個月工資,而當時工人的月工資有2700元左右)。這個結果工人當然難以接受,當他們決定第三次集體到龍華區政府部門上訪的時候,工人代表和罷工工人對於行動的安排出現分歧,工人談判代表對於第三次集體上訪持有保留意見,然而罷工工人大多數的意向是不想再等下去。所以,最後在5月22日的早上,在沒有通知談判代表的情況下,罷工工人第三次集體上訪。由於吳大哥與另一位工人代表為了罷工守住工廠,是住在工廠裡的,他們無法阻止的情況下只有陪同一起參與了這次集體上訪,但在上訪的路上,吳大哥一直勸工人往回走,但當時工人們一心要前往市政府尋求解決,依然繼續前行。最後在上訪途中所有工權被政府的防暴警察阻截和圍捕。據一位工友憶述,當時參與集體上訪的工友有200人左右,全都被抓了。大部份被抓的工人第二天天就被釋放了,但有近20名工人被行政拘留在派出所13天,而其中吳大哥、另一名工人代表和另一名參與集體上訪的女工被特別的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內,這意味著這三人被正式追究刑事責任。幾天之後,工廠發出通告宣佈解雇所有談判代表,並單方面宣佈終止談判,賠償降至400元一年。罷工工人因為擔心影響仍被拘留的工友和代表們,唯有停止罷工,並與工廠解除勞動關係,希望以此換取仍被拘留的工人能儘快獲得釋放。

 

經過約37天的拘留期,在看守所內的三名工人,除了吳大哥之外,另兩人都在6月29日被取保候審。在取保之前,卻發生了一段小插曲:在他們被拘留的第35天左右,有自稱與公安局有關的人聯絡三名工人的家屬,要求每名家屬付人民幣3000元,他就可以協助釋放被拘留的工人。最後另外兩名工人被釋放了,但吳大哥卻被正式逮捕,並進入起訴前的偵查程序階段。被刑拘後除了受委託的律師以外,中國法律不容許任何人,包括家人,在判決或被釋放之前探訪及接觸被拘留人士。所以吳大哥的家人只能嘗試循不同的渠道,包括任何自稱來自政府或公安局的消息人士,希望獲得些微的消息。

目前,經律師到檢察院查詢確認,吳大哥已被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移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戊、     不合理的關押,這是我們的中國夢嗎?

 

由5月23日即吳大哥被拘留的第一天開始計算,至今已經超過一百天了,直到現在為止,家屬和代表律師仍未收到任何有關吳大哥被拘留或逮補的正式法律文件,偵查機關也未向家屬和律師透露任何涉案情況。

吳大哥家屬透過非正式的渠道,獲得某些“消息來源”的片言隻語,得知吳大哥可能被起訴的罪名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可是在罷工期間,罷工工人及吳大哥等從未對工廠和政府部門做過任何破壞行為,他們只是希望透過自身的行動,引起政府和社會大眾的關注,能有人為他們講一句公道說話,討回法律所保障的工人權益。

 

  在吳大哥被關押的過程裡,他本人及其家屬,並沒有受到中國法律應有的公民權利所保障,其中很多地方都值得關注,但以以下幾點尤為重要:

 

1.          在關押97天之後,如果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按照《刑訴法》的規定,公安局理應通知吳大哥的辯護律師,清晰表明案件會否被起訴或取保候審,然而,辯護律師並未收到任何消息;

2.          在拘留及逮捕的過程中,辯護律師為吳大哥申請取保候審,按照《刑訴法》的規定,偵查機關應當在三日內決定 是否同意並通知申請人,但辯護律師從沒有收到任何正式關於取保是否同意的回復。

3.          在被拘留和逮捕後,偵查機關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但是吳大哥的家屬到目前為止並沒有收到任何相關的法律文件。

4.          有工人因為罷工而被關押超過一百天,但深圳市總工會卻並未對工人提供任何支持──無論是法律上還是對家屬的支持;也未有對這個案件有任何說法,這絕不是一個真正工會組織應有的態度和處理方式;

5.          工人罷工一般都是最後手段,尤其是中國這塊土地上,罷工通常都是為勢所迫的。然而,當地政府不單沒有處理問題的癥結,積極協助工人維護自己合法的權益,反而以關押與起訴的手段,消滅工人抗議之聲,阻礙他們表達要求的權利,若這不是政府在為虎作倀,那就肯定是工人太天真太相信政府,實際上卻是在與虎謀皮了。

 

己、     面對不義,你可以做點什麼的!

 

  吳大哥雖是一個平凡人,卻一直堅守著公平正義等美好的價值,作為一個工人,他工作勤奮盡責;作為一個兒子和父親,他與妻子一起承擔著照顧家庭的重擔,毫無怨言;作為一個同事,他為工友們奔走維權,不計個人得失。他實幹地做事,負責任地說理,他先人後己,本應是公民的典範,理應得到尊重和表揚。可是,吳大哥現在卻因此面對刑事起訴,更可能被判坐牢,如果我們容許一個像吳大哥這樣的好人受到不義的處罰,那這個社會就未免病得太嚴重了,這亦不是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所能接受的結果。

 

            另外,吳大哥被關押已經超過一百天了,他作為家庭經濟支柱,我們或許忘記了吳大哥還上有貧病高堂,下有待哺幼兒,他的家人除了承受著太多不必要的恐懼,還有極為龐大的經濟壓力。吳大哥所承受的不義,不單影響著他個人,還影響著他的整個家庭。

 

  故此,我們謹此希望能得到各界朋友的支持:

 

1.          我們希望媒體朋友們能調查及報導這次因關廠搬遷而起的罷工事件真相,還吳大哥清白;

2.          我們要求各國工會以及國際勞工組織關注吳大哥的情況,確保他能得到合理公平的審訊,並向中國深圳市總工會轉達要求他們為吳大哥提供一切所需的協助,使他能儘快獲釋與家人團聚;

我們希望所有關注工人權益、社會正義的朋友和團體,請你以“一人一信”的方式把你對吳大哥支持和關懷寄到看守所裡, 地址:深圳寶安區九圍看守所C153倉 吳貴軍(收)。同時也請寄信至深圳巿人民法院,要求他們公正處理吳大哥的案件,並儘快釋放他;

3.          我們希望各界朋友,能夠捐款支持吳大哥家人的短期生活費,讓他們能夠在這個危難的關頭,堅持下去。

 

申、目前案件進展

 

經辯護律師查詢,目前案件已移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辯護律師已要求閱卷,但寶安檢察院以要準備為由尚未允許律師提出的閱卷要求。

目前本案由廣東深圳的龐琨律師為山東濟南的劉衛國律師為吳大哥提供辯護,兩律師表示,從目前瞭解到的情況來看,吳大哥的行為並不構成犯罪。吳大哥因為工人罷工和維權被刑拘並起訴是近年來中國工人維權被刑事處理打壓的新趨勢,值得大家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