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激進社會工作學派的重要文獻:Case Con宣言

2009年 4月 26日

季耶 原譯  南產 校訂

按:這份宣言是1975年英國一群進步社工在他們合辦的雜誌《Case Con》上發表的。它反映了1970年代出現的第一代激進社會工作學派(Radical social work)對福利國家、社會工作的本質、受助者困苦的根源和社工專業化的獨特看法。宣言充滿自信的語氣,反映了當時進步社工的戰鬥性和樂觀情緒。現在的社會氣氛固然跟當年不同,但宣言仍然是一份具代表性的文件,即使在今天,宣言仍不失其參考價值。有關第一代激進社會工作學派的成就與局限,有興趣的朋友可參考Iain Ferguson著《奪回社會工作》(Reclaiming Social Work: Challenging Neo-Liberalism and Promoting Social Justice,Sage,2008)第六章〈激進的傳統〉。
沒有妙計(No easy answers)
日日夜夜,周而復始,我們社會工作者(包括緩刑監督官(probation officer),教育工作者,醫務工作者,社區工人和地方政府的社會工作人員)已經非常清晰地認識到,恰恰是那些自稱要幫助建設社會工作的人們,在一步步地摧毀著社會工作的體系,並希望它最終解體。面對這一悲劇,一些人因失望而更換職業,一些人則帶上專家的面具繼續在社會工作的階梯上爭奪,而另一些人則對灰暗的現實心灰意冷,在社工的崗位上消耗生命、得過且過;當然還有些人,他們根本就不認為社工體系有什麼大問題。

Case Con 是一個廣義上的社工組織,我們希望能夠解答大家對當前社會工作面臨的種種困惑和矛盾。需要聲明的是,我們提不出一套高明的解決方案,可以讓你立即將之付諸實踐,或者創新社會工作的方式,從而能確實滿足您的「受眾」。但我們相信,我們的回答對你必然是有益的。我們認為社會工作所面臨的問題和困惑,是和我們每天所生活的社會緊密相連的,我們只有了解我們生活於其中的福利國家模式,只有瞭解了社會工作作為福利國家的一部分,是如何發展起來的,現在又遇到了哪些壓力,我們才能夠弄明白我們是如何被影響的,以及我們和社會其他組成部分之間的關係如何?尤其是弄明白我們現在應該如何去做得更好。

「福利國家」
西方之所以建立起福利國家制度,部分原因是工人階級的長期反抗所致,但主要還是為了把第二次世界大戰造成的社會劇烈動蕩穩定下來。資產階級也認識到:改善工人的生活條件,不僅有利於提高資本主義的勞動生產率,還可以防止工人鬥爭性的發展。而且,用取消福利來威脅,在某些情況下(不論是罷工還是和平相處時)也是一種進行社會控制的有效方式。戰後的繁榮時期,工資增長來得比較容易,但在人們慶幸不平等即將終結的同時,家境審查(means test)被漸漸引入,人人有權享受教育和醫療等公共服務的原則也開始被侵蝕。隨著繁榮的消退,政府削減福利支出據說是為了控制通貨膨脹,現在又用來在人們的思想上造成資源稀缺的印象,作為資本主義經濟危機的解釋。國家削減福利開支主要採用了三種形式:

1)    直接而明顯地削減,如藥物收費,取消學校免費供奶,削減建屋開支等;
2)    直接從工人階級身上抽取資源,如制定《住房融資法》(Housing Finance Act)以及日趨普及的家境審查。
3)    對所有公共服務實行長期的經濟合理化,例如對國民醫療保健體制(National Health Service),甚至還有

某些服務被推給私有企業,如養老金。

在社會公共服務領域鼓吹合理化最著名的就是1968年的《西波姆報告書》(the Seebohm Report)。廢除了專科的社會服務(如精神保健和兒童護養),由普通的社會服務來取代,強調福利的責任要落在家庭而非政府身上。新的普通社會工作者應該「幫助個人和家庭去處理他們所面對的問題,並在規定的時間內使他們達成更好的自身服務和社會平衡,使他們更好地去面對挑戰並勇於接受責任」。換言之,就是要勸說「受眾」:當前的問題都是你自己造成的,你要努力學會去面對它們。

政府還決定利用社區本身的力量來處理個人與社區層面的社會問題。於是提議由一種新的工作者來發掘和提高社區資源的利用,並且強調:與其靠政府和企業支助,不如靠自身努力。這也反映在了立法層面,如針對犯人的社區服務令和中介處理計畫(community service orders and intermediate treatment schemes)。鼓勵志願服務組織,是新戰略的另一個重要方面,現在政府越來越依賴這些志願組織,如「兒童貧困行動組織」(Child Poverty Action Group)和「庇護處」(Shelter)。連維權者協會和非法房屋的居民(claimants’ unions and squatters)也完全為國家所用了。

專業化(Professionalism)
很有必要考察一下被西波姆報告強調的「專業化工作方式」(professional approach)概念,這一概念現在已經廣為社工體系的官僚和工作者愉快地接受。首先,「專業化」顧名思義,就是要求社工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他們不再是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工作者。這就把社工人員和廣大人民群眾給分割開來。其次,社工會逐漸地把自己視為等同於醫生和律師一類的專業人士。第三,它鼓勵設立可以提高效率的職程體制,讓「正確」而「專業化」的行為(如超然態度,控制感情投入等)得到晉升的獎勵。很明顯,這種專業化的工作方式必然會受到統治階級的歡迎。

專業化社會工作的一件重要工具是那樣一種個案工作(一種偽科學),它把貧困歸咎於個人的缺陷,迷惑人們,使人難以看到真正的原因(貧民窟、無家可歸和經濟剝削)。這種個案工作的意識形態迫使人們視社會工作的受眾為必須加以改變以適應社會的人。社會工作現在擴大到包括一些新的(以及不算很新的)花樣,如社區工作(community work),團隊工作(group work)和福利權工作(welfare rights work)等。一旦這些工作形式被專業化,就會像傳統的個案工作一樣淪為統治階級的控制手段,還可能有節省開支的好處。專業化是一個非常危險的發展方向,尤其是因為很多社會工作者期望它能夠解決社會工作本身的許多問題和內在的矛盾,那就是不可能透過社會工作來解決社會的基本缺陷。因此我們必須利用一切機會來反對社會工作的專業化。

獨立於國家的組織工作(Organizing independently of the state)
如果我們想要了解福利國家的發展歷程以及社會工作者在其中的角色,而以為國家是中立的,它在社會上彼此有些並不嚴重、只是暫時性的不同意見的各部份之間擔任仲裁人,那是完全不行的。了解國家是採取有效行動必不可少的先決條件。因為國家決不是中立的,它在任何階級社會都代表著統治階級的利益,並擁有維護其權力的必要工具。例如,在英國,國家保護的是英國資本主義的利益。只有明白了這一點,我們才能夠真正明白戰後福利國家的發展歷程,然後才能明白我們要如何進行組織。既然國家不可能是公正的,我們就有必要分析一下,國家作為我們的老板,到底希望社會工作者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我們還要根據這個分析來判斷:如何進行階級鬥爭才是最有效的。

我們被要求去「幫助」我們的「受眾」,使他們「負責任」,換言之,他們作為個人,要向那根本是不可接受的社會現實妥協。我們要反其道而行之,要使受眾了解:以集體的行動來改變現實是可能的。我們只有自己也集體行動才能做到這一點。

因此,我們不是僅僅注意把國家的一些前哨基地 (例如社會服務部門) 民主化,因為這只會使它們更有效率。我們要爭取權力去否決所有危害我們的重大利益以及受眾利益的決策。我們還要不斷要求提供更好的服務以滿足社會的實際需要。為了能夠做到這點,除了開部門會議和工作會議之外,還有許多事情要辦。我們行動的要點,是獨立於政府而按照工人階級的利益去做組織工作。這方面的利益是與資本主義及其行政工具——國家的利益相反的。

工會
我們要向工會領導層施加壓力,並且爭取工會中的負責職位,但我們首要的任務是在各級工會組織中爭取實現普通會員的民主監督,由此而促進草根組織的發展。我們支持工會領袖,只要他們支持普通會員的鬥爭。但我們必須提防工會領袖把持鬥爭,脫離我們的監督。為了獲得長久而實在的利益,我們認為,建立一個全國性的草根組織,把基層工會幹部聯合起來,是絕對必要的。

所有的社會工作者只要有可能都應該加入NALGO,因為這是真正代表廣大社會工作者利益的組織。當然還有其他組織,例如緩刑監督官的NAPO,對於有些Case Con 支持者來說是更適合加入的。社會工作者為了在地方層面上使工會更加民主化,可以在各地建立分支委員會,把它們打造成為工廠工人代表會。但是如果要在其他層面上爭取民主監督,我們還應該去聯合其他鬥爭人士。我們可以去加入或者建立一個本地的NALGO或NAPO的行動組織,再透過一個全國性的組織吸取其他鬥爭人士的經驗。我們要與其他的草根組織(如草根教師組織,醫院工作者組織和護士行動組織等)、鬥爭性的房客團體以及非法房屋的居民建立聯繫。

我們不要讓我們的鬥爭變成僅僅是在工會支部裡通過動議,我們必須採取實際行動去爭取我們所相信的東西。比如在住房問題上,我們要支持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員拒絕執行因實施《住房融資法》而導致的加租;支持非法房屋的居民採取直接行動解決住房問題,拒絕把人們送入臨時收容所,而要求讓人人都得到合適的住房。在種族主義問題方面,我們應該和別的公眾團體一起反對任何歧視黑人的立法(如保守黨的「身份證法規」)。在進行反鎮壓的鬥爭時,我們堅決要求我們的工會分部針對特定的事件採取糾察、集會、工業行動等手段去積極參與反對鎮壓。

我們還要在我們與「受眾」面對面接觸時避免忘掉了我們的觀點。做社會工作的時候,我們對種族主義、缺乏住房、暴力鎮壓等問題的立場,必須與我們作為工會幹部時的立場相一致,我們的原則必須超越個人主義、專業主義和名利主義。

一個社會主義的歸宿
Case Con認為,我們的「受眾」所面臨的問題和困難,並不是個人的原因造成的,而根植於我們所生活於其中的社會。只要這個社會還建立在私有制之上,它就是在維護一小撮統治階級的利益;只有建立一個代表大多數人利益的勞動者政權,這些社會問題才能得到根本解決。因此我們的任務就是,戰鬥起來,締造這個勞動者政權。

譯自Roy Bailey , Mike Brake編《激進社會工作》(Radical Social Work, 1975 , Edward Arnold, London)一書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