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制度下 中國大城市落戶門檻歧視普羅大眾

戶口制度下 中國大城市落戶門檻歧視普羅大眾

原題:落戶難度:北上廣深居前列,落戶政策似移民


http://data.163.com/13/0506/05/8U5VBJSR00014MTN.html (連結已失效)

不同的戶口類型隱含著不同的權益,例如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諸多公共服務和福利都與戶口掛靠,因此中國的戶籍被視為“中國第一證件”。然而對於多數沒有生 活在大都市的人來說,要獲得一張大城市的戶口將要面對的是一個難以跨越的門檻。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對中國不同城市的落戶門檻進行了分析,發現 北上廣深是落戶門檻最高的城市,且地方政府在戶籍問題上所扮演的角色更像是逐利的企業。

不同城市落戶門檻差距大

研究根據各種落戶渠道的難度對城市落戶門檻進行了量化,並得出了各個城市的落戶門檻指數(指數越高落戶難度越大)。在40餘個 樣本城市中,落戶門檻指數最高的是上海(3.18)、深圳(2.50)、北京(2.46)和廣州(2.05),而其他所有城市的落戶門檻指數都在1.7以下。

在 全國範圍內,高門檻(1.5以上)的城市占樣本城市總數的11%,低門檻(0.2一下)的占30%,中門檻(0.2~1.5)的占59%。從地域分佈看, 落戶門檻指數居高的城市主要位於東部沿海地帶,落戶門檻低的城市則相對集中在中西部。從人口結構看,人口越多、流動人口比例越高的城市,落戶條件越高。這 些分佈特徵反映出經濟的開放並未推動戶籍制度的鬆動,且地方政府不願意向外來人口開放本地的公共服務資源。然而從經濟發展水平上看,落戶門檻高的城市人均 GDP都在較高的水平上,地方政府理應有相對充裕的財政為更多的人提供公共服務。

落戶政 策酷似移民政策

目前在一個城市落戶的渠道主要可以分為5類:投資、就業、家庭團聚、特殊貢獻和建制轉變。

以投資渠道為例,為了對當地經濟“輸血”和推動房地產市場,相當部分的城市設立了相對較低的投資落戶門檻。例如吉林、南寧、蕪湖和銀川市,實際投資10 萬元就可以獲得3 個落戶指標

但綜合實力強、落戶需求大的經濟發展一線城市,設立了數百萬元的額度門檻以排除中小投資者。例如,廣州市投資落戶的額度

要求高達500 萬元。天津、武漢、南京、蘇州等城市投資落戶的投資額度也要求百萬元以上。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市由於外來投資眾多,以納稅總額代替直接投資額提高投資落戶門檻。上海規定年度納稅總額必須達到100 萬元方可申請落戶,北京要求連續3 年每年納稅額達到80 萬元以上,還附帶其他包括住房、創造就業崗位的數目等額外要求。這個數額投資已經完全可以滿足移民到歐美等發達國家。

此外,就業和家庭團聚也都是許多國家接受的移民渠道。而落戶門檻較高的城市在這兩方面的苛刻程度並不比移民到歐美發達國家低。

落戶政策受地方利益驅使劫貧濟富

設置落戶門檻實現的是對落戶者的篩選。落戶者要有穩定收入或者達到一定的收入水平,並長期繳納社會保障金;具備一定的學歷、職稱、技能等;擁有住房或固定的 居所;有足夠的經濟實力進行投資。地方政府除了歡迎高素質人才和投資者,也歡迎主要在低端行業工作的農村勞動力,但是地方政府在獲得大量勞動力促進經濟發 展的同時不願意承擔對這部分人的責任,因為 這樣可以減少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由此看來,出於地方政府利益考慮的戶籍管理更像是企業的逐利行為。

位於落戶門檻指數前列的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早在20 世紀90 年代的戶籍改革中就已設置落戶門檻,他們經濟發展的相對成功成為其他城市效仿的榜樣。然而在戶籍改革的過程中,堅固的地方利益幾乎沒有被觸及。從暫住證到居住證,從計劃控制到准入條件調控,更多的只是戶籍名目的改換和姿態上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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