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給金山基金會各位理事的信

尊敬的金山基金會各位理事先生:

你們好!

我們是金山集團超霸電池廠和先進電池廠受鎘影響的工人(包括鎘中毒、鎘超標及鎘觀察對像,以及在事情爆發前就已經離廠的工人)。我們非常高興的看到,金山集團成立基金會,為我們提供“法律補償以外的經濟支援”。雖然我們目前的法律所規定的賠償還未能完全保障,但我們仍然希望各位理事能夠對我們的要求(法律外賠償)加以關注:

1.      受影響女工的孩子的檢查、治療費用。
這個問題我們一再向工廠反映,但是工廠一直都置若罔聞。事實是:已經有不下3名女工在工廠工作期間生育的小孩檢查出鎘超標,還有更多小孩有這樣那樣的問題:普遍免疫力低、抵抗力差、智力發育緩慢。還有一些女工的小孩剛出生就有明顯的畸形,比如腦積水,長肉瘤等:在發生人數這麼集中的時候,我們有理由懷疑這些都跟母親的工作有關。

我們希望,基金會能要求工廠統計這些孩子的人數及具體情況,並承擔他們的檢查、治療費用。

 

2.      針對受鎘影響而導致就業困難及失業的工人設立賠償方案。
相信各位理事都已經了解到鎘對人體的危害以及會在體內長期潛伏並造成各種危害的可能,也因此,我們的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壓力:當我們去找新工作時,那些工資高點、條件好點的工廠都不會要我們。為了生活,我們只能在一些工資低、條件差的工廠工作,這些工作又會對我們已經受鎘危害的身體進一步造成傷害。

我們希望,基金會可以根據惠州當地生活水平及薪資標准設立一個賠償方案,給工人一定的賠償。

 

3.            我們這些工人很多是家庭的經濟支柱。因為無法尋得較好工作,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們都沒有辦法支持家庭。我們大部分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負擔更重。我們懇請基金會能從人道主義出發,為我們中的困難者(特別是夫妻二人都是受鎘影響的工人)提供一定的資助,以幫助他們的家庭度過難關。

 

4.        鎘毒沉積在我們體內,我們不得不從藥物、營養方面來增強身體的抵抗力,並保護肝腎等重要器官。因此,我們懇請基金會考慮:為我們支付藥費(從出院到復查,若復查仍超標,則需再支付此費用)及營養費(我們不但需用藥物治療,也需從飲食上調養。住院期間,我們亦曾食用含鈣高的食品如牛奶。)此兩項費用可根據醫院的建議及價格來計算。

 

5.        我們希望基金會能解開我們這個疑惑:如果超霸或先進破產或不存在了,我們法律內的賠償該找誰去要?基金會是否可以墊付賠償,然後向金山集團追討?

 

6.        金山集團說,基金會最多運作30年。但如果我們30年後才發病,基金會是否不再管?又說,基金會的錢最多1000萬,又說要把去年的一次性賠償費400萬扣除,其實只剩下600萬。但是這600萬能夠支撐我們的賠償費用嗎?
我們從剛剛出院的中毒工人那裡知道,其中一人從2004年6月到2005年10月間,光是藥費就已經用了60980.6元人民幣;住院費用了19200元(每天40元)。現在有中毒工人7個,觀察對像至少370個,還有更多的超標工人,600萬元落實到每個人身上,能有多少?我們要求,金山集團能增加基金額度。

 

7.復查本是法律內的規定,但是目前我們復查的過程卻讓人又憤怒又無奈:脫光衣服在醫生面前衝涼後才能取尿樣,這種做法是對我們的侮辱;來往路費報銷又不清不楚;說是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做檢查,但我們卻是在惠州取尿樣再運去廣州(這過程中容易造成尿樣不合格等問題,而且,為何我們不能在廣州市進行檢查呢?);諸如此類問題都必須得到妥善解決。我們要求:復查應在省職業病防治院或其他有資格的醫院進行;復查過程應尊重我們的人權;復查費用應如實報銷,不能給工人設限。我們懇請基金會能對金山集團監督,以保證我們的復查過程與復查結果的公正。
8.工廠在去年9月份的方案中說,處理這事件的原則要公正透明。但基金會成立至今已有3個月,受鎘影響工人卻完全沒有有關資料,也不了解基金會的運作,我們有以下要求:
a.在一星期內通知所有受影響工人及關注團體:
(1)基金會在內地及香港的聯絡方法

(2)申請手續、審批程序及原則

(3)基金資助的範圍

b.在一個月內公布基金已用掉的400多萬用了在哪些方面及其明細表。
c.在每次基金會開會前,最少兩星期通知下列聯絡人及關注團體開會日期及議程。
d.在每次基金會會議後一星期內通知下列聯絡人及關注團體會議結果。

 

我們只是希望,我們的問題能得到公平的解決。也懇請各位理事先生能真切關注我們。

此致

敬禮

 

 

超霸、先進兩廠受鎘影響工人

日期:2005年11月7日

聯系人:

 

副本送:金山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