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新華社 對大陸勞工維權者的污蔑

反駁新華社 對大陸勞工維權者的污蔑

編者按:海內外聲援大陸被捕的勞工維權人士的簽名行動,目前已有172個海內外團體聯署以下聲明,另2450個人聯署。請讀者繼續發動親友聯署:

聯署聲明: 立即釋放中國勞權人士 停止打壓勞工組織

國際友人也可以聯署以下的外文聲明


在12月21日全球行動日之後,官方傳媒新華社昨天晚上刊登了一篇「揭開“工運之星”光環的背後——曾飛洋等人涉嫌嚴重犯罪案件調查」的報道,指控曾飛洋等被捕的中國勞權人士為“免費維權”為幌子、長期接受境外組織資助、在境內插手勞資糾紛事件、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嚴重踐踏工人權益的非法組織。 報導內容主要有五大指控,第一:指曾飛洋接受外國資金共500多萬;第二:曾飛洋協助及教唆工友維權及罷工;第三,曾帳目可疑,有中飽私囊的嫌疑;第四:番禺打工族文書處理服務部沒有登記,是非法營運;第五: 曾飛洋私生活不檢,生活奢侈和有“裸聊”、嫖娼的習慣。

這樣未審先判的報導是中國政府習以為常的打壓手法,之前的例子就有維權律師周世鋒和王宇。由12月3日多位勞權人士被拘留以來,禁止律師的諮詢,反而18日之後,官媒寫出如此指控的文章來定調整個拘補,這完全違反人權。

再者,作者對曾飛洋的五大指控既不是什麼犯罪行為,也拿不出實質證據。第一,現時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接受境外資金是一種犯罪行為。如果這是有罪,那麼多個外國的基金會和企業資助的境內團體或者學校社團都是違法。

第二,協助及教導工友維權及罷工也不是犯法。雖然82年刪除憲法上的罷工權,但這只表示,罷工不是憲法保障的權利,不等於罷工本身是非法;同時,又沒有任何法律條文寫明不准罷工,所以,罷工更不是非法。而官方也從來不敢控告工人「非法罷工」。在官商勾結嚴重和工會不作為的情況下,工人罷工維權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法,作為組織者從旁協助也非常合理。

第三,文章批評曾的帳目可疑,卻只有蔡嬌的片面之詞,沒有拿出任何有力的證據,現階段我們認為是污衊行為;

第四,中國很多民間團體都是沒有登記的,這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因為登記制度不止複雜繁鎖,更加涉及重重審查。

第五,關於曾的私生活的指控,先不說是否有這樣的事實,但這是中國政府常用來抹黑維權人士的慣常手法,把你私生法放在公眾平台公審,讓你及你家人感到壓力,迫使你認罪。 我們認為,文章的根本拿不出證據來證明這些指控是真確,没有證據的指控,則是污衊。拿外國資助不是犯法,協助工人罷工也不是犯法,非法營運和個人操守問題的指控根本只是中國政府一貫打壓的手段。其餘五位,何曉波、鄧小明、朱小梅、彭家勇和孟晗好像只是和曾飛洋有關連就被刑拘,非常無辜,更加反映中國政府嚴重濫權。 我們要反對現在的未審先判!支持盡快釋放被捕的勞權人士!

2015年12月27日

延伸閱讀:

《勞工團體到中聯辦抗議大陸打壓NGO》

Global unions demand release of Chinese labour activists

Cruel irony: China’s Communists are stamping out labor activ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