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信:抗議金山集團藉口解僱四名被拘員工 要求復工, 否則賠償!

致 羅仲榮先生
金山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香港新界葵涌葵榮路30 號金山工業中心8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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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仲榮先生:

去年12月8日至10日期間,貴公司在惠州的聯營公司超霸電池廠的千名員工,為了要求廠房改善工作待遇而進行集體罷工及堵路。及後,工人被惠州公安局指煽動工人參與堵路,影響社會秩序;被處以行政扣留十天。該四名工人事後被工廠解僱,不獲任何補償。我們認為,這是繼一連串打擊維權工人之後,官商報復維權工人的最新行動。

2009年12月22日,惠州市鎮公安局傳喚了貴公司在惠州開設的超霸電池廠的四名員工(包括兩女兩男:王鳳平,陳紅霞,陳銀新等),說是調查12月9日工人堵路的事。公安不理四人的反駁,指他們涉嫌煽動工人堵路,宣布對他們行政拘留十天。王鳳平因為有腎病(她認為是因為製造電池的鎘所引起)而被釋放,而其他三名工友則如期被拘留。

超霸電池廠員工集體罷工期間堵路的主要原因是貴公司歧視老員工,同工不同酬導致老工人忍無可忍,故採取非常行動,所以貴公司對於今次有員工被拘留負有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在工人被拘留期間,貴公司不但沒有對工人提供任何幫助,反而在他們被釋放以後馬上無償的把四人開除。事件的肇因是貴公司對待員工不公,但是貴公司悍然開除罷工工人,實際上是與當地不法公安分子狼狽為奸,報復維權工人。

我們在去年12月中給貴公司的公開信中要求貴公司向公眾交代事件的真相,與工人展開平等的談判,可是至今仍未收到回覆。這絕對不是一間負責任的上市公司應有的態度。

我們再向貴公司嚴正要求:

1. 立刻返聘四名被拘留的員工;否則作出合理賠償;
2. 與工人展開平等的談判;
3. 檢討日薪33元的過低待遇及福利;
4. 向公眾交代事件的真相;
5. 調查並交代員工被保安粗暴對待事件;對肇事者執行紀律處分,並向受害者道歉;

我們要求貴公司盡快對以上的要求作出明確的回覆。

聯署團體:
香港職工會聯盟
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中國勞動透視
全球化監察有限公司

2010 年 2 月 1 日
聯絡人: May Wong (全球化監察有限公司)
Tel: (852) 6187 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