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聯想收購後的補償條件 深圳IBM工人罷工

不滿被聯想收購後的補償條件 深圳IBM工人罷工

在位於深圳福田保稅區的IBM長城國際系統(深圳)有限公司X86服務器生產線,近千名一線生產工人不滿公司被聯想集團收購後的賠償條件,從3日開始罷工,並在保稅區內的IBM公司大樓附近聚集,拉開橫幅維權。

本報訊: http://news.singtao.ca/toronto/2014-03-05/china1394006582d4944830.html (連結已失效)

聯想集團2月27日正式宣布,以23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IBM X86服務器硬件及相關服務維護業務。有工人提出,公司被收購後,在未與員工協商的情況下開出霸王條款。罷工員工丁先生等人表示:「公司沒有權利默認員工 去聯想。一些員工可以選擇拿賠償走,一些也可以留下。而且包括孕婦等都一樣賠償,這不符合勞動法。」

罷工員工方面要求IBM公司依照勞動法相關條 例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同時,工人們認為,他們是與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多數員工工齡已經超過10年,IBM深圳公司從2005年成立 以來,工人們長期處於高強度加班,身體處於亞健康狀態,他們要求公司對員工健康負責。《南方都市報》5日報道,工人們還提出了包括補償社保、延長醫保等 10個談判條件。

在IBM提供的「IST CX86業務範圍內的員工方案」中,雙方的爭議就在於離職補償金方面,IBM給出的補償為N+1(N表示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薪水),如 果在3月7日前簽署離職協議,可獲得6000元的提前離職賠償補助。3月12日後還未離職的員工視為繼續留在IST C工作。

深圳某務所律師表示:「這種情況屬於勞動法裏規定的控股股東變更,但IST C作為獨立的法人機構的性質沒有變更,所以不影響勞動法律關係的變更,原勞動合同也繼續有效。員工要求雙倍賠償金沒有法律依據,除非公司要求員工走人。其 他如果有職業病等是另外一回事,當然可以要求公司進行賠償,有證據的話法院會支持。」

罷工員工4日要求與IBM公司法人代表或有法人代表權力的管 理人員談判,但目前談判還未進行。IBM公司工作人員給出回應:「IBM預計早先所公布的將X86業務售予聯想的交易會在2014年晚些時候完成,IBM 位於深圳的製造公司將成為聯想的全資子公司。相關員工待遇不變。IBM將遵循公司慣例,不會披露公司與員工進行討論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