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署聲明】肆意刑拘可恥 佳士工人要回家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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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七至八月的深圳佳士工人在為爭取建立工會抗爭期間,深圳市公安局進行大規模拘捕,被補的工人和聲援人士,至今仍未獲釋。其後公安部門由去年十一月起再進行數輪搜捕。至今,與佳士抗爭有關而被當局以各種形式覊押(包括惡名昭彰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等)的人數,已接近四十人。

被拘禁人士當中,包括在八月因聲援抗爭工人而被捕的勞工團體職員付常國。其母親於上週四(一月十日)不幸因病離世。付常國是家中唯一兒子,其家人由十二月起多次上訪、去信申請,請求坪山公安分局容許保釋付常國,以陪伴母親度過最後日子。然而當局拒絕有關請求,使付常國不僅未能見到母親最後一面,更不能回鄉為母親辦理後事。

除八月的拘捕行動之外,深圳市公安局於十一月、十二月底及一月初再進行三輪拘捕行動,一舉拘捕參與聲援工友的人士、被拘禁工友家屬以及深圳菁鷹社區中心的工作人員。迄今為止,因佳士事件被拘禁仍未獲釋的人數多達三十八人。據悉,部分被拘禁人士仍處於偵查階段,未被正式起訴。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在正常情況下,正式刑拘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兩個月。然而現在的被拘禁人士當中最長己被拘留近半年,顯然不合情理。

與此同時,被拘禁人士未能與家人聯絡,亦無法與代表律師會面。這不但嚴重剝奪被捕人士的基本人權,使他們失去應有的法律支援,亦很有可能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所列明嫌疑人應有會見律師及通訊的權利。

我們強烈讉責中國政府打壓工人結社自由的權利,並肆意拘捕參與佳士抗爭的工人、聲援人士和工人家屬。同時,我們對當局採取違法和違反人權的措施,剝奪付常國回鄉盡孝奔喪的權利表示遺憾。而佳士工人為維護自身權益爭取組建工會,是完全符合工人結社自由的原則,不應受到廠方開除、警方拘捕的對待,更不應令熱心的聲援者飽受牢獄之災。

我們嚴正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因佳士抗爭而被拘禁的人士,還工人及聲援者清白,讓被捕者趕及在新年時節回鄉與家人共聚天倫。

2019年1月15日

發起團體︰

香港職工會聯盟|勞動力|

聯署團體(排名不分先後)︰

中國勞動透視|勞工教育及服務網絡|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

社會民主連線|勞工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工黨|民主黨|社區前進|黃潤達議員辦事處|梁錦威議員辦事處|

中國勞工通訊|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郭家麒議員辦事處|

華人民主書院|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香港眾志|全球化監察|無國界社運|朱凱廸議員辦事處|左翼21|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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