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香港六大商會反對廣東省集體協商立法」行動

「抗議香港六大商會反對廣東省集體協商立法」行動

今天(六月六號),職工盟及一眾關注國內勞工情況的香港工會及民間團體到香港總商會週年會員大會抗議,強烈反對香港商界阻撓《廣東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修訂草案稿)》(下稱《條例》)立法,譴責商界連番剝奪中國工人的基本集體協商權益,要求商會積極順應集體談判世界潮流,支持《條例》出台,使勞資雙方得到良好協商機制,真正解決勞資衝突。職工盟揶揄港商對集體協商患了心病,非常抗拒。香港總商會代表初時拒絕接信,並發脾氣離開。其後,在抗議行動進行一個多小時後,總商會終派助理董事Malcolm Ainsworth前來接信,職工盟要求與六大商會會面,Malcolm Ainsworth承諾一星期內回應。團體聲明見附件。


上月十五號,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在多家報章刊登全版廣告,反對《條例》,指《條例》「將令勞資關係嚴重惡化」,令他們「萬分焦慮」。早在四月十五號,香港六大商會如香港總商會、中華廠商會、工業總會等已經致函十三個中港政府部門的主要官員,包括廣東省省長和香港行政長官,反對《條例》中的勞資集體協商,要求擱置《條例》的通過。其實自2008年起,廣東省多次動議通過地方立法保障工人行使集體協商權,但均遭到港商聯名反對,致使這些地方法規拖延多年仍未能出台,導致大量勞資糾紛不能通過集體對話的方式予以解決,造成勞資矛盾不斷升級。

近幾年來廣東省勞資衝突、罷工事件不斷發生,勞資關係變得十分緊張。2011年至今廣東省發生的罷工事件已經超過500宗。這些罷工事件維持的時間越來越長、參與的人數越來越多、影響也越來越大,已經對勞資和諧構成極大挑戰,更有損社會穩定。支持《條例》出台是支持通過一個具理性、規範、法治的制度框架下進行勞資雙方的平等對話,減少勞資衝突事件的出現。港商誤以為勞資矛盾惡化純是集體談判的結果,事實上中國和其他國家的歷史經驗都已顯示,勞資關係持續惡化原因是勞資雙方缺乏理性平等的集體協商渠道,立法之必要正是透過理性溝通促進勞資雙方和諧關係。

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港商早在國內投資,佔盡優勢,享受到土地及稅務優惠,加上很多港商本身正是各級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更可以直接影響政策。時移世易,中國已躋身全球最大經濟體系之一,中國工人意識抬頭實為大勢所趨,集體協商絕對有實施的必要。每當工人提出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訴求時,港商卻一直漠視並抹黑工人爭取合理權益,港商只顧及自身利益,不思進取。「集體談判權」是國際勞工組織所確定的核心勞工權利。絕大部分歐、美、日等國家早已就「集體談判權」立法。即使在東亞地區,新加坡、台灣和南韓等地工人亦受早有法例保障集體談判權利。我們認為港商必須回應時勢,接受立法,否則此故步自封的行商態度必遭時代淘汰。

我們強烈要求中央及地方政府推行保障勞資對等協商的「集體談判」政策,盡快通過落實《條例》,以制度性的方式解決工人和資本的利益分配問題,長遠促進整體社會公義和經濟繁榮。

行動聯絡人 Contact Person: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 9099 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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