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與社會福利署的前緣
我八十年代入市政總署任職潔淨組管工。行內有句形容工人質素的順口溜:盲、聾、跛、啞、黐,盡在USD(即市政局)。還有,鰥、寡、孤獨者,皆為所用。故此,每組工人中總有一至兩名上述人士。這種略帶惡意的調侃,當然不值得鼓勵,但是本身也反映當時政府的社會和就業政策。
初入行做管理,要指導這些身心殘障的員工工作,既要做管工,更要兼任社工,經常要幫他們做心理輔導,提醒精神康復者按時食藥,督促弱能的員工在街上工作要留神,輕度智障的更要每事提點。此外,還要處理市民對他們怪異行為誤解引致的投訴,督導他們真是倍花精神。心中抱怨部門為何聘用這些生產力低的工人,他們除影响工作效率外,更影响部門形象,讓人覺得這個處理垃圾的政府部門行政真差勁!私人機構一定不會這樣浪費資源。
後經前輩指點才得悉這些工人全是社署介紹來的,目的是要他們自力更生,不用依賴福利援助。他們一般都是低學歷,低技術,政府部門內有大量低技術職位的部門就只有市政署,怪不得那麽多次質素的工人被轉介給本署當清潔工了!
殖民地時代,英國政府不欲投放資源於福利授助。[1]面對七三年股災帶來的大量失業問題,政府便以創造就業來解决失業,刺激社會經濟。市政局的小販政策及社署的轉介就業都是當時的一種扶貧措施。過往的固定攤位牌、靠牆牌、報攤牌及熟食檔牌已不敷應用,大量發牌予流動小販和設立小販認可區便在此時應運而生。以環境衛生政策配合社會福利政策,以間接資助代替直接的綜援福利資助。在政府創造就業的政策下,小市民無需政府的資助,便能自力更生;弱勢社群在安排政府工作後,同樣能在庇護下發揮所長。隨後,社會經濟真的很快便復蘇過來。
從企業角度看,次質素工人是會令生產成本增加的,但從整個社會看,政府以工資替代綜援的方法卻是個既能節省公帑又能穩定社會的良策。一班本來要依賴政府的弱勢社群,因政府提供了一份穩定職業,令他們不再需要向綜援伸手外,還讓他們投入社會,服務市民,為社會出一分力,發一點光。貧困者在有了穩定職業後,自能積極投入社會。政府這種間接形式資助弱勢政策的好處,在個人方面,不單令受助者能自力更生,有尊嚴地生活及勞動,還有他的整個家庭亦因此有機會脫貧。在社會方面,除立即能解决失業問題,刺激本土經濟外,此政策亦能减少綜援長遠負擔,節省公帑;同時更可充分發揮弱勢社群力量,減少社會矛盾。
政策互補的功能被遺忘
環境衛生服務滲有社會福利的功能,隨着經濟好轉漸漸被人遺忘。九七年一場亞洲金融風暴吹得政府暈頭轉向,從以往穩定社會帶動經濟政策變作經濟主導,將管治文化視作商業活動,將公共服務以商業原則經營。中央政策變得急功近利。於是,政府以減赤為由,積極削减公務開支,訂下「大市場,小政府」政策,並推出自願離職,資源增值,削職凍薪及削减綜授金額等計劃作配合。商賈,財團襯着政府要緊縮開支,借勢批評公務員效率低,迫政府裁員减薪,開放政府服務,以外判形式給商界製造商機以刺激經濟。各政府部門首長變相成為公司行政總裁後,他們無魄力開源只懂節流,為削減支出以搏好的業績,在官商勾結下紛紛將服務外判。食環署便在無深思熟慮下增加外判服務至七成,削减部門三分一員工(二千年15543人,0七年一月10214人),以减少部門支出,向財爺交數。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次工會反外判會議中,合約清潔工代表怨憤說:「政府喺咁打壓我吔呢班弱勢社群,你係唔係想我吔呢班弱勢社群去社會福利署(申請綜援)?」唐志強副署長亳無憐恤,更盛氣凌人連答三聲:「係!係!係!去社會福利署。」可見部門已將他的社會福利功能忘得一乾二淨。各政府部門各自為政,工作割裂,以往政策互補的共融方針完全被經濟利益取代。
由於政府大幅度削減食環署公務員,從前那種吸收弱勢社群進來當底層清潔工的政策自然也消解於無形。這些人要找像樣的工作自然難于登天了。
基層勞工被宰割
近年,政府的既定政策是:一方面維持高效率的小政府,一方面為私營機構創造商機,盡量把公共服務外判。單從數字上看,外判服務的確為部門節省不少支出。食環署的總支出由00年的39億3千6百40萬港元下降至05年的36億1千7百60萬港元。但這些節省下來的錢完全是壓榨一些無反抗能力的,無議價能力的基層勞工而來的。
自食環署從九二年將潔淨服務外判後,清潔工人的待遇便每況愈下。 因政府的外判合約一律價低者得,外判商往往壓榨工人薪金來遷就低價,加上高官最初外判服務的心態是外判責任,在放任監管下,工人被外判商違規剝削嚴重,扣錢,呃假,無工傷償賠,無供强積金,不付遣散費等。直至被傳媒踢爆七蚊一個鐘及工人被迫回水及送禮後,在輿論壓力下部門才重負全面監管責任,於二00五年七月才為外判工制訂標準僱傭合約,清潔工人的工資才有保障。遏止了外判商剝削後,食環署為進一步節省開支,竟也加入剝削行列。
在04年尾長州外判公司卓士清潔工罷工一事上,食環署要自掏腰包平息潮。經此教訓後,部門新批合約工時一律規定要工作八小時才給一小時無薪用膳時間,工時安排上想出了長短更制取代以往平均工時的兩更制。結果,夜班工人當殃了,工時被縮短至六小時,由下午四時做到晚上十時設有用膳時間,工資不但被縮減,還遭不人道對待,因為違規偷吃會被罰287元。
食環署的服務外批組官員更想出了辣招來為部門節省開支。外批組指令地區呈交街道潔淨新標書計劃書時,新約要比現有合約少20%支出。若不達標便將建議書退回,地區為免延誤招標,大多依指令减人手及設施要求。結果,地區外判清潔工不斷被删减,每個掃街工人負責的工作範圍不斷擴大,工人叫苦連天。如觀塘區,經03及05年合約後,人手由01年的212人减少至184人,洗街車數目由三部變為一部。廁所清潔工待遇更差,他們慘被减薪縮鐘。以往,掃街與廁所工的時薪相同,標準合約訂立後,廁所清潔工不算清潔工,以一獨立時薪計算,結果,時薪由24元下趺至19.9元。日班要做十小時,夜更縮至六小時,犧牲與家人相聚的黄金時間(下午五時至晚十一時)只得三千元。除長短更外,落場更更差,上下午及晚上各兩小時,佔用工人全日時間,但工時只得六小時。
這些苛刻待遇屢被傳媒批評,外批組高官於07年初竟想出將新清潔合約夜更工時一律縮減至5.5小時來回應不人道對待工人的批評,沒有理會縮减工時令夜更工人工資只得二千餘元的苦况。後經傳媒揭發,才胎死腹中。
食環署節省支出的種種無良招數,矛頭均指向基層清潔工,這種肥上瘦下的政策只懂向一些最老實,最可憐的低下階層開刀,迫使年輕力壯要養家者去領綜援,老弱殘兵留下來被壓榨。
草根階層赤貧化
食環署是僱用最多低技術工人的部門。二千年前約有七千幾工人,現只餘四千五百人(3800個二級,700個一級工人)。約删减三千工人。掃街洗地及洗廁所等環境衛生服務不是可减少,只是部門想用亷價勞工-外判工。部門最初想以薪金比長俸低三成的合約清潔工來節省資源,但發覺責任仍在,故積極以價錢更低的外判工取代。零六年,食環署外判服務共162份,合約總值16億7千5百40萬。涉及潔淨的合約有70份[2]。僱用的外判街道清潔工人約二千八百人。若連收集垃圾,墓地和火葬場,防治蟲鼠組一同計算,共六千多名潔淨外判工。若這些工人工資得到保障及提升,全家的生活質素得以提高,需要領綜授的人數必定减少,有助減少福利開支。
現時,一個政府清潔工月薪九千餘元。而一個外判清潔工的月薪最低只有三千一百元。(掃街工人時新24元,日班工作九小時只得5051元,一小時無薪午膳。夜班連續工作六小時只有3788元。廁所清潔工時薪19.9元,日班工作十小時只有4675元,夜班工作六小時,月薪最低只有3116元。有些做半日四小時的,月薪更低至2078元。)綜援家庭基本生活開支也要萬元,試問這樣的工資能養家嗎?所以,大部份外判工都要一身兼兩職,日做十多個鐘才夠糊口。
食環署的合約清潔工待遇也不好過,在市政局年代他們的工資與公務員二級工人相同,一律是9785元。但在2000年轉了食環署後,以往(同工同酬)的政策卻改為(工資要與市場掛鈎)。結果,合約工的合約年年簽,工資就年年减,由9785元下跌至7400元再减至現時的七千零幾元。人數更不斷被削减至到一百三十人。
同是清潔工,工資因身份不同而各異,九千,七千,三千。同工不同酬,除製造社會分化外,不公平的待遇,亦導致社會不和諧;更甚者,是令草根階層赤貧化,貪富懸殊加劇。根據去年政府统計處資料估計,全港超過50萬僱員月入不足6000元,而且每周工作超過40小時,佔總就業人口七分一;其中廁所清潔工人的工資更低至三千元,時薪只有19.9元。衝量貧富差距的堅尼糸數已由八一年的0.451升至近年的0.525。香港正逐步邁向「M型社會。」
以往貧窮的原因總被指不夠勤力,但現在即使有工作,也末能脫貧,因為僱主將工作零散化及將工資不斷壓低。低技術,低學歴的工人如何拼命出賣勞力都無能改善生活。像廁所清潔工,以往跟政府清潔工一樣,日做8.5小時有用膳時間,每月也有五千元以上。但現在署方為縮減支出將夜更改為輔助更,工時只有6小時不設用膳時間,時薪亦由24元下跌至19.9元。月入縮為三千。工人從無躲懶,但收入便被迫减少。一份工變作半份工,是工人的錯嗎?他們唯有再找兼職,日做夜做才能追回以往的收入。早前,便有女清潔工因要日做19小時辛勞致死,遺下五名孤女的不幸新聞。現實情况也不是你想找兼職便有,像有些做夜更的男掃街工人,因以往工傷末能再入地盆工作,被廹轉做掃街,他們無能力日捱夜捱,只能做一更。一個大男人每月只有四千餘元收入,如何養家?一家生活在貧窮線之下。在政府未减工資和减工時,五千餘元的收入,生活稍為好過,不用他閒時要執垃圾變賣幫補家計。若是以往政策,社署早轉介他入食環署做一份能養家的長工了。
食環署僱用的多是低技術勞工,他們的工資比公務員平均少一半,署方將服務外判,將工作零散化,零七年三月八日食環署外判工的爭取改善待遇的遊行中,一名女工說:「我們不是要社會福利金,是要應得辛苦的酬勞金,我要一份工,不做半份工。」草根階層赤貧化的問題,署方真的責無旁貸。
倒退的社會福利政策
近年領取綜援的人越來越多,今年領取人數已達二十九萬人。政府為協助失業人士重返勞工市場,設有自力更生支援計劃,强制領取綜援失業人士在監管下工作。這些人士由於在標韱身份下做清潔,感覺無尊嚴加上散工心態。往往被批評懶散,毫無成效及浪費政府監管的人力資源。
政府一方面說要扶貧,創造就業機會,一方面卻縮減就業機會,帶頭减工資。但减的大多是基層勞工的血汗錢,推他們向赤貧,有些不滿‘就業貧窮’,放棄就業轉取綜援。政府推行的福利政策,不但未能鼓勵貧窮者就業,還造成更多人申領綜援。以往政策互補,現變成責任互推,各自经營。政府各部門節省服務得來的收入也未能平衡年年遞增的綜援支出。
再續前緣
過去十年,香港的經濟增長放緩,失業率上升,貧富懸殊加劇,特首承諾要為低下階層創造就業機會。那麼擁有最多低學歷,低技術職位的食環署便應與社署再續前緣。
*既然强制服務令受助人無心工作,可否考慮將食環署轄下空置街市檔位,以三年優恵租金鼓勵領失業綜授人士自力更生?
*檢討以往能‘鼓勵’小市民自力更生的小販政策演變為現在‘取締’政策是否與時並進?可曾考慮地區文化,城市發展和旅遊特色等因素?
*减少外判地區潔淨範圍,直接僱用弱勢人士,免卻弱勢被市場淘汰的厄運,延續以往政策互補的福利功能,以工資代替綜援是否更化算?。
*外判清潔工資過低引致就業貧窮問題,是否可以行政措施(競投合約時,工資超過七千元以上者—假設最低工資為時薪30元—-中標得分越高)以增加外判清潔工工資呢?
*政府的合約工人與長俸工人的工資待遇各異,帶頭製造同工不同酬身份歧視的不良觀念,令內部分化,是否應遵行昔日同工同酬的政策,以達公平和諧?
*食環署每日處理的垃圾過百噸,當中有很多可循環再造及再用,可否考慮在垃圾站內做垃圾分類,開創環保工業為低下階層創造就業機會呢?
*政府每三至五年便會將廁所翻新,有時八成新都要裝修;豪裝廁所的怨枉錢若轉而用在廁所工人技術培訓上,對工人及市民均有裨益。日本及星加坡都己為廁所工人提供三日訓練,並把他們的工資提升。國際都會的香港是否應急起直追?
若能一如過往,藉環境衛生政策扶助失業人士及弱勢社群自力更生,領綜援人士必定减少,福利開支得以紓緩。以行政措施提高外判工工資,雖然令政府外判合約成本提高,但保障赤貧不再惡化,基層勞工有翻身機會帶來的經濟成效更高,另還要控制各項公共事業的收費,低下階層才有喘息機會。
政府的角色正在於以大多數人的民生放在首位,以此制定長遠及全盤計劃,而非以短期的商業計算為重。政府應全盤檢討現時以商業原則經營公共服務的政策,是否真的福為民開。政府若只側重小撮承辦商的經濟效益(私營机構能提供就業机會,但只是三、四千元非長期性的就業機會)或商業計算(部門支出减少,但勞工的收入亦相應减少,社福的支出增多),同時放棄社會責任,雖然賺到快錢,但要犧牲社會公平,社會能夠長遠穩定及和諧嗎?
文:黑魅
[1] 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之前,福利支出佔公共開支往往只有幾個百分比。以後逐步上昇,到二十世紀末增為9%,近年達到雙位數。
[2]街道潔淨合約26份,廢物收集17份,街市潔淨24份,加强樓宇潔淨3份。總值695.3百萬。